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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伯伯和那位阿姨很快就走了,陈曦甚至没有送两位出门去。
林景觉得陈曦作为后辈这样对待长辈太不应该了,但是作为新同学,他又不是个多话的,便也没有对陈曦的这种不应该的行为有什么表示。
林景在之后几乎将高一刚入校开学的时候的事情忘完了,唯一记得就是陈曦那时候对他家亲戚态度不好,为人傲慢。
后来陈曦知道林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他长得很帅,而是很傲慢无礼且被娇宠坏的小孩儿的时候,他真的很郁闷。
陈曦是真的长得很帅,在一众还没有太发育开的高一男生中间个子算很高,长身玉立,已初见模特的宽肩窄腰倒三角身材,喜欢打篮球,而且是打得非常好的前锋,长相阳光而帅气,五官好皮肤也好,没有雀斑或者青春痘什么的,而且,那时候学校并不要求学生每天都要穿校服,只在特殊日子如校运会之类的时候才穿校服,于是,他家境好便总是穿诸如林景听都听没说过的一线品牌的衣服,那时候林景觉得美特斯邦威便是非常好的自己穿不起的牌子了,却不想睡他上铺的陈曦的衣服却是只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不会和人撞衫的品牌的衣服,一件衣服的价钱是他一学期的学费加生活费的钱了。有长相身材、爱打篮球又有钱包装自己的陈曦在开学不久就被评为年级草是一定的。
但林景每天都钻在书里,对于这些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寝室另外的四位同学也都是和林景一样的来自农村的苦娃,全是书呆子,大家每天比的都是谁比谁更早起床读早读,晚上谁比谁学习得更久更晚睡。关于陈曦被评为年级草的事情不会关心,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成绩。
这样的环境单纯而且上进。
陈曦本不是什么爱学习的人,看他有多么活跃于学校的各种活动就知道了。而且他读初中是在外省读的,回家乡来读高中是因为父亲娶了后妈,他和父亲赌气才来的,他家有钱,他便也不像寝室别的同学一样必须依靠读书来改变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他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让父亲看到自己在学校里受苦而内疚,或者,他是来这里是体验一般人的生活的。
不过,同寝室里的人每天都勤恳地学习,吃饭的时候都还在讨论书本作业,他一个人太另类也不好,便也跟着大家一起学习了,早上和室友一起起床去做早操,然后吃早饭,去教室上早自习,只是当室友在午睡时间在教室看书的时候,他会在寝室睡午觉,下午放学室友在教室做作业的时候,他会去操场打篮球,晚上晚自习下课后在室友们都在教室里上自习上到宿舍熄灯前一段时间时,他会不知道跑到哪里去谈情说爱去了,其他的时间,他倒是一丝不苟坐在教室里学习的。
他们寝室学习最努力的并不是身体差的书呆子林景,而是另一个书呆子胖子吴小刚,晚上寝室熄灯了他都还要打手电筒看一阵英语单词。
在这样的寝室里,陈曦的帅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大家比起看他,还更愿意看英语单词数学公式什么的。
这中勤奋学习的状态不只是陈曦他们这405寝室的状态,是整个学校学生宿舍的状态。
县一中是县里最好的高中,曾经出过省状元的,师资力量强大,管理严格,教学设施也好,于是一般初中的人是很难考上的,每年从县城外的各个镇上初中考进一中的人并不是很多,这些人都是努力学习才得来的进一中的机会,自然非常珍惜,他们学习都很刻苦努力,这些人里面大部分的都是农村出身的,身上有城市里的孩子所没有的那股子对待学习的拼劲和狠劲,为人单纯,在高中里面,他们的成绩一般也会挺好。
而这些住学校宿舍的住读生基本上都是农村娃,所以,他们是这个学校里最勤奋的学生。
这些在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得到了说明,405全寝室的除了陈曦外全进了班级前十名,而且林景还是班上第一名,年级第二名,并且只差年级第一名两分,那是因为他的英语被那年级第一名拉了二十几分的结果。
从农村里来的孩子在英语上面总是没有城里的孩子好。
陈曦进一中是给的钱,而且是很多钱,作为年级组长的班主任以为他的成绩一定差得很了,在校长亲自给他说的情况下他才收下了陈曦,没想到陈曦这次期中考试居然到了班级前二十名,年级一百五十名左右,这实在让人欣慰。
陈曦被叫去表扬的时候,林景也站在办公室里接受老师训话,不过,是接受批评。
林景站在英语老师的桌子边上,黄昏的阳光从落地大窗户照进来映在他的身上,仿佛他的身体在发光,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掩住了眼睛,脸颊白得像是能被阳光穿透般透明,下巴尖尖的,脖子被笼在对他来说很宽大的红白相间的校服里,他静静站在那里,随着英语女老师指着卷子的指指点点而不断点头。
班主任和陈曦说话的时候,陈曦的心思都在夕阳里的林景身上,办公室里有很多老师和好几个同学,吵吵嚷嚷地很吵闹,不过,陈曦觉得自己就那样看着林景,仿佛就处在安静而温暖的阳光里一样。
那阳光并不是来自窗外马上就要落下山的夕阳,就来自静静站在那里的林景本身。
林景很快就被英语老师放过了,他接过英语老师手里的卷子,陈曦注意到了他从袖子里拿出来的手,被阳光映着的手白皙细腻得仿佛白玉雕琢,比年轻的英语女老师的注重保养的手还要来得白来得纤细和漂亮。
陈曦记得班上有男同学私底下猥琐地说过英语老师的手很好看,陈曦此时只想说好看的是林景的手。
那时候陈曦还奇怪林景是农村里出来的孩子,手应该如同寝室其他几个农村出身的同学一样粗粝带着茧子才对,但林景的手并不是那样,细腻柔软地如同娇养的小姐的柔荑。挺久之后,在林景晕倒在他身边后他才知道,林景心脏天生有问题,根本不能做重活,他虽是农村里的孩子,但在家也从来不会做重活的,他在家就只看书学习。
林景出办公室的时候一直低着头,很快就飘出去了,他那样单薄的身子,陈曦真的觉得可以用飘来形容他走路。
陈曦几乎没有听到班主任在和他说些什么,之后嗯嗯敷衍答了两声,又听办公室里别的老师说起,“刚才那个就是你们班上的林景哟?”
“是呀,进校的时候年级三十九名,这次居然考了第二名。”班主任很自豪地回答道。
“就是英语不行,才考一百零五,错的大部分是听力,农村里来的英语听力都不行,我让他好好注意一下听力。”英语老师说道。
后来办公室里的老师的话题都开始围绕着农村里来的同学的英语问题展开了,班主任和陈曦说的话也说完了,陈曦出办公室的时候就在想可以把英语磁带和复读机借给林景听听。
林景就是这样因为英语和陈曦的关系好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新开校园文,会勤更的,希望大家支持!
第二章
第二章
林景对于如何和陈曦关系好起来并没有什么记忆,他一心全在学习上面,做梦的时候梦到的都是数学化学题,别的事情他都不关心在意,也不会去特别记忆,他的成绩好与他的天生聪慧有一定关系,但大部分原因还是他的勤奋努力。
在后来的时光里,他努力想努力想,才模模糊糊认为他和陈曦之间的关系是在没有预兆的情况下,然后慢慢地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近了,就融入学习融入生活了。
那时候因为所有住读生都忙学习,除了睡觉,别的时间每时每刻都在看书学习,吃饭的时候都在讨论问题,所以,同学情谊便也只是一起去吃饭,一起去做早操,或者有人不愿意去做早操而让人帮着签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同寝室同学在一块都是很少说话的,十点四十五寝室熄灯的时候大家还在看书,随着灯一熄,黑暗袭来,有人一阵怪叫,赶紧把手电筒打上,林景会在这时候默默地把书收好,然后拿着洗漱用品去走廊尽头的水房里洗漱,水房里是彻夜不熄灯的,有些同学甚至把书拿到这里来看,可见其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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